来源: 作者: 发布日期:2020-10-12
弟弟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,哥哥为帮弟弟逃避法律责任,谎称自己所为,结果兄弟二人双双获刑。近日,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以邓甲犯交通肇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;以邓乙犯包庇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
2018年4月2日凌晨,邓甲驾驶套牌小型普通客车,行至沿江北路交叉路口时,因前方车辆左转弯时强行超车,与邝某某驾驶的左转弯小型轿车侧面相撞,后又撞倒前方左侧路边行人黄某某,造成黄某某受重伤、两车受损。后邓甲逃逸并将事情告诉了母亲及哥哥邓乙。邓乙提出,他要帮弟弟去顶罪,他有精神疾病无能力赚钱,弟弟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,如果弟弟坐牢家里便丧失了经济来源。凌晨3时许,邓乙到临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,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,隐瞒真相作出虚假陈述,用以掩盖邓甲的全部罪行。
经临武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:邓甲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,邝某某、黄某某不承担责任。经鉴定,邓乙作案时诊断为精神分裂症(缓解不全期),在案中为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。案件审理过程中,邓甲赔偿了黄某某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其谅解。
法院审理认为,邓甲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驾驶套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,致一人重伤后逃逸,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,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;邓乙明知邓甲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,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。综合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,分别作出如上判决。